的素纱,仍是爬上了软榻,跪坐在李崇身后,小声道:“无量心,对不起。”
李崇回眸。
卿云坦然道,“我不该咬你,”“对不起。”
他方才说完,又急急地批判李崇,“可你也不该说要杀我的马,你要教训我,你便教训我好了,不要拿别的东西出气。”
李崇抬起手中的折子敲了下卿云的头,因为不痛,卿云没动。
“朕先前不是教过你了,自己怕什么,不能叫别人知晓,同样,你若真那么在意那匹马,便不能叫别人知晓你的在意,否则便会反受其害,”李崇笑了笑,眼中闪烁着戏谑之色,“先帝便是个极好的例子,他喜欢你,又太自负,自以为暴露这份喜欢也无碍。”
卿云认真想了想,道:“所以是我害了先帝吗?”
李崇笑道:“你如今想事情倒是比从前快了。”
卿云低头沉思了片刻,过了一会儿,抬首道:“所以无量心你不是真的不喜欢身边所有的人,只是不愿叫人抓了把柄暴露自身。”
“错了,”李崇依旧含笑道,“朕是真的不喜欢。”
卿云“哦”了一声,“方才叶太医说你担心我,我还以为你有一点喜欢我呢。”
李崇顿了顿,道:“叶太医老糊涂了,你也是个疯子,两个糊涂人倒是能糊涂到一块儿去。”
卿云对李崇这般讽刺言语未觉任何不悦,他还担心李崇喜欢他呢,旁人若是喜欢他,他便很难讨厌那人了,而如今他对李崇还有诸多不满,暂时还是有些讨厌的,尤其今日李崇威胁要杀烟霞,他还没打算那么快便不讨厌李崇了。
既然李崇还是不喜欢他,卿云便放心了,大大方方地叉开腿,指了指自己的大腿,提醒李崇,“我腿疼。”
李崇原正在殿内处理政事,外头侍卫来报这才出去,见卿云策马狂奔,李崇便不假思索地出手了,他未曾多想自己为何出手,分明只一个眼神,便会有侍卫上前救援。
冷静下来之后,李崇觉着是因卿云实在太重要,既能牵制住秦少英,也对尚未寻到尸骨的李照极为重要,他总是未雨绸缪,旁人一步算三步已算不错,他走一步要算十步。
当年丹州之事,李崇何尝没有想到皇帝深意,他只是……想再给皇帝一个机会,也再给自己一个机会。
皇帝没有变,那么,他的心意也便不曾改变。
方才卿云咬着他的脖子威胁他时,倒是令李崇又想起了尘封已久的一桩往事。
那是先皇登基后的第二年,那时李照已被封为太子,李崇还只是皇子,李照得了一条进贡的拂林犬,淑妃得知后,便千方百计给李崇也弄来了一条名贵的拂林犬。
起初,李崇并不喜欢那条狗,他习文练武,刻苦异常,根本没有闲工夫还养一条狗,与其说李崇不喜欢那条狗,不如说他没那个资格喜欢。
只太子有的,淑妃也一定要李崇也有。
渐渐地,李崇真的喜欢上了那条狗,宫中日子枯燥乏味,淑妃又一贯严苛,李崇性子原便冷淡,在宫里头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,这一条小狗,既不会害他,也不会背叛他,满心满眼都是他,李崇毕竟也还只是个孩子,怎么能不喜欢?
可是过了几个月后,淑妃便要他将那狗杀了。
因太子将自己的爱犬送走了。
“太子既能做到不玩物丧志,无量心,你难道不能?!”
淑妃语气严厉,要李崇做得比太子更好,太子将那狗送到了御林苑,他便要比太子做得更绝。
李崇神思恍惚,当年的他拿了刀,有一瞬想捅淑妃,或是捅自己。
只他最终还是选择亲手杀了那条狗。
淑妃很满意,他自己似乎也很满意。
“无量心,你叫叶太医回来吧,”卿云手掌隔着裤子摸了下大腿内侧,“我腿好疼啊。”
李崇瞥了他一眼,漫不经心道:“活该。”
卿云已习惯了李崇时不时的冷言冷语,便也不管他,自顾自地脱下亵裤,果然见大腿内侧一片鲜红,他原只觉着有些疼,瞧见红成了那般,便觉着那疼痛似乎更厉害了,竟一颗一颗地开始掉眼泪。
李崇批着折子,听卿云在那抽抽噎噎,头也不抬道:“回凝和殿去哭。”
卿云手背抹了眼泪,“真的很疼!”抬眸,泪眼蒙眬地看向李崇,“你自己不怕疼,就也不许别人怕疼?无量心,你太霸道了!”
卿云语气完全是在教训人,不过不知为何,李崇心下却并未觉着有何异样,大约因卿云如今只是个痴儿,他同个痴儿计较什么呢?
李崇瞥眼过去,卿云一向只穿轻薄的素衫,亵裤褪到膝盖,因他是支着腿的,李崇也瞧不见他大腿情形到底如何。
“过来。”
昨夜李崇这般说的时候,卿云跑了,今日卿云倒是乖乖地将手撑在身后挪了过来,他终日躲在殿中,身上肌肤养得雪白细腻,大腿处尤其白嫩,那点摩擦过后的鲜红便也愈加惹眼,瞧着的确很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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